通知公告

福建江夏学院关于推荐“省有关模范集体”的公示

根据《关于做好省有关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我校开展推荐工作。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申报“模范集体”,“模范个人”项目无人申报。统战部、科研处、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把关、学校会议研究,推荐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申报“模范集体”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,如对公示单位存在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发送至信箱:tzb@fjjxu.edu.cn,或拨打电话:23531787。

 

 

统战部

2026年5月7日